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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山东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来源:山东建勘 时间:2014-06-03 浏览量:2325次 【字号:

来源/山东勘察设计网  2014-04-30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推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鲁建设字[2013]4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单位,且符合《山东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的评定标准的,均可参评。

二、申报等级

本次评审只受理申报AAA级企业的评定。AA级、A级企业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评审程序

本次信用评定工作,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各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或省直有关部门)初评、省勘察设计协会终评的方式进行。

1.申报单位认真学习《山东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可从山东勘察设计信息网www.sdkcs.com下载),根据该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各市勘察设计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本市勘察设计协会;有主管部门或相应分会(专业委员会)的省直勘察设计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到省勘察设计协会相应分会(专业委员会),其他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直接向省勘察设计协会申报。各勘察设计单位将申报材料于6月30日之前报到初评部门。

3.各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省勘察设计协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并于7月20日之前报到省勘察设计协会。

4.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省勘察设计协会将评审结果公布,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信用评定自评报告。

2.山东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

3.山东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要求提供的各类材料。

4.山东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所列的所有获奖证书及各类证书复印件。

5.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与申报有关的其他资料。

请申报单位将以上各项申报材料系统整理,列目录,在目录后对应排放各申报材料,并统一用A4纸装订成一册。同时附上光盘(或U盘)一份(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

五、表彰奖励

对通过信用等级评定的单位,由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AAA级信用证书,同时颁发“绿色通道”单位荣誉证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申办、出省备案、评先评优等对“绿色通道”单位予以优先考虑,并实施较低频率或较低抽检率的市场监督检查。

诚信建设是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是规范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请各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信用评定工作,认真组织,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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